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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审议通过《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


2022年11月7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王琳同志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降低水环境风险、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目标。《规划》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改善”要求,划定了26个不同等级的风险防控区,确定了28处优先治理区域和4类优先治理对象。《规划》设置了以推动重点区域详细调查和方案编制、推进矿区源头防控和污染综合整治、统筹矿山多要素系统修复、加快矿山企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完善流域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体系等5个方面建设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规划》编制及重点区域治理同步推进,先期下达汉中市略阳县、安康市紫阳县和商洛市镇安县等4个优先治理区域项目资金计划,启动项目实施,“举一反三”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的理念,为我们以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行动遵循。汉江丹江流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承担着“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任务,全力推动《规划》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汉江丹江流域矿产开发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主动作为、统筹开展涉金属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

《规划》是指导我省“举一反三”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依据。《规划》编制规范、方案细致、工作扎实,基本摸清了汉江丹江流域内涉金属矿产开发主要环境污染风险源和突出环境问题,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总体合理,技术方法科学可行,权威性高,可达性强,对我们下一步有序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排查整治具有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

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涉及市指导帮扶,督导相关市县履行主体责任,科学组织,系统谋划,统一标准,确保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和在产企业严格实施《规划》,同步开展治理,有序推进“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实施。要发挥白河县硫铁矿整治的模板和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推动《规划》范围内试点示范项目落地。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对口沟通汇报,积极申报本领域的专项治理项目,形成合力,多方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为“举一反三”系统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支持。在《规划》实施中,要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改善”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用科学精准的调查数据编制治理方案,用系统彻底的治理技术实施项目建设,不断总结白河项目治理经验,推广试点项目成果,为汉江丹江流域“举一反三”专项整治把准方向,为国内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问题的解决提供陕西经验和智慧。

省政府副秘书长吴聪聪,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固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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